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
法律援助名字可以改很多次。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改名,具体如下:
1、未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监督下;
2、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3、理由要充分;
4、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5、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
改名时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具体如下:
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3、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4、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