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拒赔喉癌患者是否可以申请二次理赔?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一种保险形式,对于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来说,双方应该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去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被保险人提出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求自己的权益。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已经获得了一次理赔,却因为同一种疾病再次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除非合同中明确规定可以进行二次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
    2.《人身保险条款示范文本》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因为同一种疾病收到一次保险金后,若因该种疾病再次申请理赔,则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可以进行二次理赔才可以给付保险金。
    3.《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合同一经订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如果重疾险已经给付了喉癌的理赔,那么被保险人再次因喉癌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给付保险金,除非合同中明确规定可以进行二次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