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城区规划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市域即为濮阳市全部行政辖区,本层面重点进行市域城乡体系规划。规划区包括华龙区全部辖区;清丰县马庄桥镇、柳格镇、固城乡部分辖区,双庙乡全部辖区;濮阳县城关镇,五星乡部分辖区,以及柳屯镇、 清河头乡的行政辖区。本层面重点进行统筹协调规划,并最终落实到空间管控中。中心城区包括主城区和濮阳县城,中心城区开发边界范围为北至范辉高速,南至濮阳县城南外环路、晋豫鲁铁路,西至濮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西边界、大广高速,东至209省道。本层面重点进行城市空间引导、城市用地布局规划和各类设施安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