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督学是什么职务

法律援助

    责任督学在学校里,就是督导员,也是辅导员。
    责任督学是教育管理部门督导室监督检查所属地区中小学在教育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和学生收费等等方面时派驻中小学的工作人员
    督学是指在教育系统中,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教育督导机构的命令对下属各级学校进行督导的职务,目的在于维护教学秩序解决出现的相关教学问题。督学的岗位职责包括以下几点:
    1、对各类各级政府及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察。
    2、对各类各级学校中的教学情况进行督导
    3、对师生、群众反映的教育问题进行严格核实,并制订相应的解决方案;
    4、在出现严重损害师生安全,影响教学秩序的突发事件时,需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给人民政府和教
    育督导机构;
    5、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和教育督导机构下发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律依据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第2条规定: 责任督学由教育督导部门聘任,颁发督学证,实行注册登记,直接管理。责任督学应符合《教育督导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专兼结合,兼顾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各个学段(含直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