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导组权力大吗

法律援助

    督导组是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一个督导小组,对地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等,其职能范围应当比督查组/督察组的职能范围要小。督导组通过督导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政治责任,调动各地各级各部门力量齐抓共管。
    《监察法》第十六条各级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管辖本辖区内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所涉监察事项。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