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就业证如何办理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办理失业证应按照以下手续:到居住地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具未就业证明,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备三张二寸免冠照片,居住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准备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市城镇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劳动保障事务所登记填写失业登记证审核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审批通过后,就可以到劳动保障事务所领取失业登记证。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