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意义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教授胡怡建表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顺应新时代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机构设置、提高运行效率,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税收治理体系要求而进行的税收征管体制的重要变革。”胡怡建认为,看待这场改革的历史意义,需要宏观、微观两个视角,历史、现实两个角度。从宏观来看,一方面,以合理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运行效率为主旨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税务管理机构职能体系,为全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供重要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注重解决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为理顺税收体制机制,构建更为有序、合理、完善的税收制度、财政体制提供重要制度基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