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解散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