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1、深化铁路政企分开的体制改革
    2、 坚持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改革
    3、加强铁路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努力改善安全管理人员的经济和生活待遇,积极吸引有文化 懂技术、会安全管理的专业化人才,增加安全管理教育投入,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尽量克服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中一哄而上的形式主义弊端。
    4、正确认识铁路法规和规章制度在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中的重要性
    5、加大铁路的科技投入,积极采用先进的铁路技术装备, 坚决淘汰落后的铁路运输设备。
    法律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统称铁路监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铁路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保障铁路安全的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行标准化作业,保证铁路安全。
    第六条 铁路监管部门、铁路运输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