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孤儿与孤儿的区别

法律援助

    在法律上孤儿指的是丧失父母的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而事实孤儿指的是虽然有父母,但是实际上却没有父母抚养的未成年人。
    所谓事实孤儿,即父母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失踪的孩子或者父母双亡,但是有其他亲属做监护人的孩子。
    简单的来说,孤儿就是已经没有父母抚养的儿童。而事实孤儿就是,虽然有父母亲人在,但是却没有亲人管教抚养的儿童。这就是孤儿和事实孤儿的区别。
    事实孤儿虽然有亲人,但是却并没有亲人抚养。此次国家出台了事实孤儿纳入保障的相关文件,就是为了这些孩子的抚养问题。
    一、怎么领养外国孤儿
    想要领养因地震灾难而变成孤儿的孩子第一步就是要找到当地的公安局出一份证明这个孩子是孤儿的证明,同时领养的双方夫妻年龄必须在30岁以上,且需要经过民政局考察,领养者具有抚养能力及教育能力,而且民政部门还需要在报纸上登出孩子是无人认养的公告,60天后没有人有异议,领养手续才算办好。
    办理收养地震孤儿手续需提供的证明:
    1、领养申请书;
    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
    3、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说明;
    4、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精神病和传染病);
    5、收养人经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年满30周岁,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7、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告的证明;
    8、收养查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养登记前,应公告,查找生身父母,至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身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身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