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一直不到是因为什么原因

法律援助

    身份证号码涉及个人隐私,属于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范围,只能在公安机关查询并经许可。违法行为包括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出租、出借、转让身份证、非法扣押他人身份证等,将受到警告、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冒用他人身份证或使用骗领的身份证、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也将面临罚款、拘留或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并由公安机关收缴伪造、变造的身份证和骗领的身份证。
    法律分析
    有身份证号码可以查个人档案的。但一般只能在公安机关查询,且必须经公安机关许可,才有可能查询。因为身份证号码涉及个人隐私,属于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拓展延伸
    身份证遗失后如何重新办理及注意事项
    如果您的身份证遗失了,您需要采取一些步骤来重新办理身份证。首先,您应该尽快向当地公安局报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信息。然后,根据公安局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缴纳相应的费用。接下来,您需要等待一段时间,通常是几个工作日或几周,以便公安局完成身份证的重新办理过程。在等待期间,您可以咨询公安局了解办理进展情况。办理完成后,您可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新的身份证。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避免身份证被他人滥用。另外,记得及时更新相关身份证信息,如地址变更等。
    结语
    身份证号码是个人隐私的重要信息,只有在公安机关的许可下才能查询个人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出租、出借、转让、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冒用、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都将受到法律处罚。如果身份证遗失,应及时向公安局报案并按照规定办理重新办理手续。在此过程中,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十分重要,同时需要及时更新相关身份证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三章 使用和查验 第十三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