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贾延成案件14个人都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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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
    据未央区法院通报,出庭受审的除贾延成涉黑团伙成员外,还有延安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杜安平、延安市检察院公诉部原副部长孙继林、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原局长党延文、宝塔分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加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