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领取深圳市政府的高温补贴?

法律援助

    深圳高温补贴的标准,一般是每人每月150元。并且在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还要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该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法律依据】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三条
    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高温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
    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高温天气必需的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并加强对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的维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