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稳定劳动关系的条件

法律援助

    劳动关系确立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适用劳动规章制度并管理劳动者的有报酬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一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可根据工资支付凭证、身份证明等凭证认定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如终止劳动关系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确立劳动关系需要的条件有以下几个:(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结语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确立劳动关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上述条件,劳动关系仍然成立。用人单位可凭借工资支付凭证、身份证明等凭证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