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遇到团雾怎么应急处理

法律援助

    高速公路遇到团雾的处理办法如下:
    1、保持低速行驶:车辆一旦进入团雾区域,应立即减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限速行驶。
    2、打开汽车尾灯和前雾灯:汽车尾灯的亮度足以提示后车你的存在。如果在大雾中停车,后雾灯千万不能打开,与此同时,在雾中停车时一定要打开双闪,以此警示后车。
    3、巧用喇叭:雾天行车多使用喇叭可引起对方注意,也能示意自己车辆的位置。听到对方车辆鸣喇叭,也应鸣喇叭回应。
    4、千万不要急打方向盘:司机应特别注意的是,在雾中行车时不要猛踩或快松油门,更不能紧急制动或急打方向盘。如果认为确需降低车速时,先缓放油门,然后连续几次轻踩刹车,这样能有效防止追尾等事故发生。
    5、跟车行驶别超车:雾天严禁超越正在行驶的车辆。发现前方车辆靠右边行驶时,不可盲目绕行,要考虑到此车是否在避让对面来车。超越路边停放的车辆时,要在确认其没有起步的意图,且对面确无来车后,适时鸣喇叭,从左侧低速绕过。
    高速开车的注意事项:
    1、从匝道汇入高速公路的车流一定要礼让他人,打转向灯、鸣笛、观察确认没有影响其他车辆后才能进入高速公路行车道;
    2、合理车距是确保车辆双方安全的前提条件;
    3、超车是一个很常规的动作,但是在高速公路上超车一定要注意车距,在雨天和超大车时一定提起精神;
    4、不能一次性连续跨越多个车道,换道前应仔细观察车况,打转向灯、鸣笛来提醒其他车辆;
    5、应急车道是提供有需要的车辆使用,除非特别情况,不能使用应急车道;
    6、高速公路应该使用远光灯,但不是一直使用,而是远、近光交替使用,靠近前车时应变换为近光灯。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