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刑是什么意思?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法益侵害达到一定程度时刑法将之作为犯罪科处刑罚。刑事责任内容是刑罚,刑罚涉及人的自由、财产、甚至是生命,这些都是人立于世最重要的权利。因此刑罚的发动应当具有必要性并且要谨慎使用,只有有必要发动刑罚时才能考虑发动刑罚。根据现在刑法理论的通说,刑罚的目的并不是惩罚而是预防犯罪,并不是刑罚越重预防效果越好,而是罚当其罪才能达到良好的预防效果,刑罚的轻重应当与行为的法益侵害程度相当。法益侵害重刑罚相应就重;法益侵害轻刑罚相应就轻。法益侵害轻到一定程度就不会发动刑罚了。刑法的谦抑性体现在法益侵害轻微时就不应发动刑罚。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一般认为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属性(题主可以将社会危害性理解为法益侵害性),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形式特征,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法律后果。然而这一理解其实有一定的偏差。前已述及,只有严重的法益侵害性(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才被刑法所规制,因此应受刑罚处罚性应当是刑事违法性的前提,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法益侵害行为才具有刑事违法性。这样,行为的法益侵害性达到了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才能发动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