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质条款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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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质条款”,是通常对直接流转抵押物的条款的俗称说法,指的是债务人在担保时事先约定,“在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担保物直接归债权人所有。”实际上“流质条款”仅指的质押层面的合同,针对的是质押物。严格上,从担保类别区分为抵押和质押,“流质条款类”的合同,包括流抵押合同和流质押合同(流质合同)。禁止流质契约的意思主要是:当事人不得在质权合同中约定出质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不履行到期债务的,质押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于质权人所有,即使当事人认为质物与债权价值相当,也不允许订立如此内容的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 【流押】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 【流质】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