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的成因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1.网络的匿名、虚拟性等特征为网络暴力的形成提供了温床,在网络传播中,人们所处的传播情景是虚拟的,网民是以匿名的身份发表言论,他们是“无名的大多数”,现实生活中本该遵守的规范和约束在网络传播中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网民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风险趋近于零。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就会大大降低,他们很容易突破道德底线而情绪化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在受到某一事件的刺激时,很多网民处于一种非理性状态,他们会迫不及待地对当事人进行讨伐与攻击,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显示出不满与愤怒,当附和的人越来越多达到一定程度时,网络暴力事件便由此产生。
2.“人肉搜索”是网络暴力形成的内在原因,“人肉搜索”在发挥积极的舆论监督作用的同时,也逐步暴露出侵犯隐私权、影响当事人正常学习生活的弊病,它利用人问人、人寻人的人际传播模式,不断地更新当事人的信息,为网络舆论提供了一个又一个新鲜材料,促使网络舆论一浪高过一浪,使得事态发展到难以控制的局面,最终导致网络暴力的形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衍生问题:
被人网暴怎么办?
(1)收集网络暴力的证据。(2)向相关部门报案。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生活中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大致上分为以下三种情形:1、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2、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3、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构成网暴的条件:1、捏造某种事实:一些人凭空捏造某种事实,仅仅是通过捏造某种事实,从而对当事人造成名誉和人格上的损失。2、散布捏造事实:散布,就是指在社会中公开的去散播,将捏造的事实通过网络传播与社会中,对他人的人格造成一定的实际损害的行为。3、破坏社会秩序一些人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对他人进行言语辱骂、恐吓他人、从而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