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婆结婚之前,老婆怀的是隔壁村的孩子,我还可以娶她吗?

法律援助

    无论是否生育小孩,只要当事人自愿,且满足法定条件,即可依法办结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方双方自愿结婚的,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老婆怀孕怀的是别人的孩子能要求离婚吗
    如果男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女方外遇怀孕,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的,则可以;如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关于离婚的相关法律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
    结婚半年有个孩子,我老婆要离婚,我不同意怎么办?
    老婆不同意离婚的应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老婆出轨,有证据,我要求离婚,可以要求她赔偿吗
    有老婆出轨的证据要求离婚的不一定可以要求老婆赔偿。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时出轨方才需要对无过错方进行赔偿,其他情况的出轨不需要对对方进行赔偿。
    老婆婚内出轨,我可以起诉她吗?可以依靠法律处罚第三者吗?
    老婆出轨,是否可以起诉第三者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在妻子发生婚外情纠纷的过程当中,如果丈夫其他的权益受到破坏,是可以要求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此时是可以起诉的;2、如果老婆出轨,对外以夫妻关系同居,构成重婚罪可以起诉;3、如果妻子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可以起诉要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起诉的流程是什么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包括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老婆不带孩子的可以起诉离婚吗
    1、老婆不带孩子可以起诉离婚。但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不一定支持离婚。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需要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如果一方想要起诉离婚,则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