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不能结婚?

法律援助

    在以下情况下不能结婚:
    1、一方或者双方不是出于自愿,被胁迫结婚的;
    2、男方或者女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一、结婚登记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红底,半身双人照;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声明。
    结婚是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后正式成为夫妻关系。结婚需要双方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手持户口本、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到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办理结婚手续。
    二、离婚两次了是否可以再登记结婚
    离婚两次了可以再登记结婚,离婚多少次可以再登记结婚。结婚条件是:
    1、男女双方都要完全自愿结婚,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对方,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涉;
    2、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3、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民政局登记的结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民政局婚姻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结婚必须是出于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达到了法定婚龄;
    3、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男女双方在登记结婚时无配偶,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5、男方和女方不是直系血亲关系也不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