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后的公司可以恢复注册吗

法律援助

    注销的企业,不能再恢复。如果想要开公司,只能重新依法注册新公司。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第四十四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一、注册公司流程
    1、申请人向省工商局窗口提交材料。
    2、符合登记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半个工作日内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3、受理后,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提交窗口负责人决定。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半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半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理由,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完成制照,并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登记驳回通知书》。
    二、企业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人代表签署)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全体股东签署或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全体股东共同签署的公司章程(两人及两人以上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
    或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一人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决议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7、公司住所证明
    8、《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0、公司经营范围设计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前置许可文件(许可证)
    11、其他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