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会风会纪的纪律要求

法律援助

    一、会议召开前,参会各单位、部门要将会议通知传达到本单位的参会人员,并派指定人员及时参加会议。
    二、参会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会议,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可中途离场,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在会议中途请假的,必须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三、参会人员要服从会议组织人员的安排,按要求着装出席会议,到指定的会议位置就座,参会期间,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要将通讯工具调至静音、震动或关机,不准在会场接打电话、玩手机、说话交流、吃零食、打瞌睡,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汇报、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按要求反馈贯彻落实情况。会风会纪问题,关系到干部作风建设。全区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严肃会风会纪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参会纪律,坚决执行端正会风、严肃会纪的有关规定要求。区纪委将继续加大对会风会纪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会风会纪人员进行问责,同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一、领导公款吃喝如何举报
    1.用事实说话。必须把事情搞清楚再写,道听途说、怀疑、经不起分析、推敲之事就不要写,关键是把检举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人证、物证写清楚,便于组织调查取证。有的人写检举信洋洋万言“帽子”一大堆,而没有反映具体线索,执纪部门无从查起,这样的检举达不到检举的目的。
    2.依法检举。检举别人违法违纪问题,首先自己要遵纪守法,在党和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如有的利用“小字报”形式在大街小巷到处张贴,或者邀集群众集体上访无理取闹,妨碍社会、生产、工作秩序,侮辱、谩骂他人,制造假证等行为均是要负法律、纪律责任的。
    3.选准投信机关。检举信写好后,首先应明确向哪个机关部门反映。如检举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所在地的党委或党的纪委检查部门反映;若控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索贿和侵犯公民权利的问题,可找当地政府,或所在单位组织调解;如果是重大纠纷造成伤亡的,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法院反映。其次,要注意投信的方式方法。有的人写检举信,一式数份,分投多处,这样容易相互推诿,延误对问题的处理,也不利于对检举内容保密,这样做不但使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把问题更加复杂化。另外,检举人对基层组织不予处理所检举的问题或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组织反映。
    4.提倡署真名。不论检举信署名与否,都要调查处理,从信访工作的要求看,提倡写署名信,不反对写匿名信。一般来讲,写署名信的举报内容真实可靠,线索具体,便于受理机关调查取证,易查快结,有的举报人怕打击报复不敢署名,这种顾虑是不必要的,执纪执法机关对信访原件都会妥善保管,严格保密。向各级组织交办、转办调查的信访件都是摘转件,对于打击报复检举人的行为,肯定会受到执纪执法机关的追究。不管是署名信还是匿名信,执纪执法部门都要认真分析研究其内容的真实可靠程度,只要问题反映具体,事实清楚,不管署不署名,照样调查处理,实践证明,署名信不一定是真实的,匿名信不一定是假的。只有提供情况真实、线索可靠的检举材料才是有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百零八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