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会风会纪的纪律要求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一、会议召开前,参会各单位、部门要将会议通知传达到本单位的参会人员,并派指定人员及时参加会议。
二、参会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会议,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可中途离场,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在会议中途请假的,必须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三、参会人员要服从会议组织人员的安排,按要求着装出席会议,到指定的会议位置就座,参会期间,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要将通讯工具调至静音、震动或关机,不准在会场接打电话、玩手机、说话交流、吃零食、打瞌睡,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汇报、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按要求反馈贯彻落实情况。
会风会纪问题,关系到干部作风建设。全区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严肃会风会纪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参会纪律,坚决执行端正会风、严肃会纪的有关规定要求。区纪委将继续加大对会风会纪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会风会纪人员进行问责,同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百零八条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