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主要功能有哪些

法律援助

    一、保险的主要功能有哪些
    1、保险的主要功能如下:
    (1)保险保障功能。对投保人的财产保险补偿和人身保险补偿;
    (2)资金融通功能。把保险资金中闲置的部分投入到社会发挥作用,保险公司要保证投入的资金保值和增值,为了保险经营的稳定;
    (3)社会管理功能。对于社会各个环节进行调节与控制,主要的目标就是实现社会关系的和谐,使整个社会进行良性的运行和有效的管理,同时也反映了一个国家保险行业融入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标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二、保险有哪些项目
    保险的项目如下:
    1、养老保险。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3、工伤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
    4、失业保险。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