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作用和意义

法律援助

    保障了妇女基本权益,为日后投入正常工作创造了条件;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保证社会劳动力的再生产;有利于国家人口政策的贯彻实施。
    一、我国计划生育的具体要求是
    我国计划生育的具体要求是:(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坚持晚婚、晚育,对于国家来说,有利于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对于个人来说,有利于青年的健康、工作和学习。少生是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关键,优生有利于提高我国的人口素质。
    二、公司交的生育金有什么用?
    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使她们在生育和流产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收入和医疗照顾,保障她们及时恢复健康,回到工作岗位。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目前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
    2、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
    3、实行生育保险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妇女生育体力消耗大,需要充分休息和补充营养。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基本工资,使她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因为离开工作岗位而降低,同时为她们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产期检查,围产期保健指导等,为胎儿的正常生长进行监测。对于在妊娠期间患病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妇女,做必要的检查。如发现畸形儿,可以及早中止妊娠。对于在孕期出现异常现象的妇女,进行重点保护和治疗。以达到保护胎儿正常生长,提高人口质量的作用。
    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总结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整合现有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实施项目带动,全面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医学检查、叶酸增补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实行免费服务。不断完善出生缺陷儿康复与救治体系,逐步将符合规定的出生缺陷疾病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农合和医保报销范围,提高出生缺陷儿的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三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做到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出生缺陷儿救治工作相互衔接。坚持预防为主,以严重先天性心脏病、开放性神经管缺陷(无脑、脊柱裂、脑膨出等)、唐氏综合症(21-三体综合征)、爱德华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先天性听力障碍、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苯丙酮尿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等严重多发致愚、致残、致死的出生缺陷为重点,积极落实三级防治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