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任免权是谁决定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考察合适人选,或由中央领导同志动议,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酝酿,并通过,中央直接发文任免。
    省委书记也可以有省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但必须于中央提名人选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十五条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第九十七条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第九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一百零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  
    第一百零二条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