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厂需要证件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玻璃厂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
    (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