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有权决定生不生吗
法律援助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
妇女享有生育和不生育权。妇女享有生育自由、不被他人干涉的权利。
男女公民均享有相应的生育权。夫妻双方因生育权冲突时,男方不得违背女方意愿主张其权利。
生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生育子女及获得与此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权利。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生育自由
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
自由地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力。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
男女双方在繁衍后代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即一方生育权力的实现不得妨害另一方的生育权利。
从理论上说,繁衍后代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不可能依靠单方实现。因此,该权利的实现应当是以双方协商为基础的,两个人共同的意愿才能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