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供暖改造费用谁承担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分户控制户内的改造费用热用户自行承担。为改善老旧用户的供热质量,减少安全隐患,对于既有建筑串联系统的分户改造,在市人民政府未出台改造费用承担办法前,考虑改造工作的衔接和延续,除“三供一业”专项改造范围外,热力公司组织的分户控制改造,既有建筑集中供热采暖系统应当逐步实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改造。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时,应当同步进行供热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改造。用户室内采暖设施产权归用户所有,改造由供热用户负责,费用自行承担;楼道公共管道部分改造工作由热力公司负责实施,费用由供热用户和热力公司共同承担。 相应二次管网及热力站相关设施的产权归热力公司所有,更新改造由热力公司负责,费用由热力公司自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三十八条 国家采取措施,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新建建筑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