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路南区稻地镇规划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唐山市路南区征地补偿安置和征地启动,征收范围:位于西大夫坨村址以南,唐柏路以东,唐津高速南匝道以北区域的土地;征地面积:约2.5071公顷;开发用途:工业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