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合同的特征是

法律援助

    (1)电子商务合同的主体具有电子化和虚拟性的特点。合同主体的电子化是指合同订立的当事人以“数字人”的面目出现;合同主体的虚拟化是指合同主体的当事人在洽谈、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可以通过网络空间进行,而无须见面。
    (2)电子商务合同的载体主要表现为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EDI)是将商务或行政事务按照一个公认的标准,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理或文档数据格式,从计算机到计算机的电子传输方法。电子邮件(E—mail)是以网络协议为基础,从终端机输入信件、便条、文件、图片或声音等,最后通过邮件服务器将其传送到另一端的终端机上的信息。
    (3)电子商务合同的生效方式采取电子签名(数字签名)方式。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其中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j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电子签名是电子合同得以实施的基础条件之一。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