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营多少人编制多少人

法律援助

    一个营大概人数500人。
    一个营:包含有一个指挥部,由若干个连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通常隶属于团和旅,一般在团或旅编成内遂行战斗任务,为高级战术分队。其最高军事长官为营长,一般由上尉或少校担任。军队编制的一级,主要由一个司令部和两个排以上的连、炮兵连或类似单位组成 / 营哨各官又如:营长;营副,一个营配有三个连左右,人数大约在500人左右。
    隶属管理:
    直接隶属于师以上单位的营称独立营,多遂行战斗勤务、技术勤务和后勤保障任务。按任务、装备和编成,分为步兵营、坦克营、炮兵营、导弹营、空降兵营、电子对抗营、工兵营、通信营、雷达营、防化营、汽车营等。战斗营通常辖3-5个战斗连及战斗、勤务保障分队。设有营部,有的国家军队的营设司令部,编有参谋长和参谋。
    一个师人数:常规重装机械化师有3万人(在我国重装师仅仅只有十个)。轻机械化师保持2.5万(仅仅只有十二个),摩托化师保持3万(在我国现今天依然最多是摩托化师多达50多个)。
    一个标准团:人数是1500人,由若干个营(或连)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通常隶属于师(或旅)。
    现行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级:
    1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2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3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军官军衔依照下列规定区分:
    1军事、政治、后勤军官:
    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
    2专业技术军官:
    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一条 国家加强兵役工作信息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推进兵役信息收集、处理、传输、存储等技术的现代化,为提高兵役工作质量效益提供支持。
    兵役工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