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撞车谁的责任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在实际道路上,有时因为直行道内车辆较多,车辆通过路口迟缓,而此时如果对向车辆左转灯变绿,开始放行左转车辆则满足“左转让直行”这条规定,应礼让还没有通过路口的直行车辆。有时,有些心急司机在左转放行后便强行左转,毫不顾忌直行车辆,这样逞一时之“快”的行为实不可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