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一选科政策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配合高考“3+3”模式,可任意在政治、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六科中任意选择三门,与语文、数学、英语进行搭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