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婚,早育产生的原因具体有哪些

法律援助

    1、社会原因:主要是受封建社会“早生贵子,早得福”等封建思想的影响,以及由于习惯势力的沿袭,偏僻落后的农村早婚、早育现象时有发生;再者,西方国家“性解放”,“性自由”腐朽思想的侵蚀,给青少年蒙上了雾罩。
    2、生理原因:青少年随着年龄增长,男女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男女从十一、二岁开始进入青春期,在生理上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第二性征开始出现,身体迅速长高,生殖器官逐步发育成熟,男女之间的差异明显,男女心理上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开始对异性产生兴趣,既想接触异性,但又很害羞,产生了渴望了解性知识的好奇心,并出现了性欲望和性冲动,此时如果不注意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青春期的变化,就可能使他们由好奇而陷入早恋,从而导致早婚、早育。
    一、男生为什么年龄比女生大?
    生理问题,男性生理成熟本来就比女性要晚一些,这个法定结婚年龄实际上就是男女生理成熟年龄的标准。女孩的发育期早于男孩。结婚年龄的限制是为了保护身体未发育完全的孩子。男孩发育期在15岁开始,一般要经过5年左右时间。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哪些?
    (一)自身原因
    青少年自身法制素养的高低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抵御能力差,法制观念淡薄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二)家庭原因
    父母是孩子的家庭教师。而许多父母文化程度不高,经常打骂孩子,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子女染上恶习,父母没有及时纠正;父母离异导致孩子得不到有效的监管等都是重要的原因。
    (三)学校原因
    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现在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教育手段方式欠佳(如对学生区别对待)许多学校成绩的好坏决定受老师重视的程度,导致许多学习上的差生产生破灌破摔,厌学、辍学等不良情绪,而这种不良情绪的堆积往往成为反社会人格形成的一大诱因。
    2、法制教育的缺乏或者流于形式。学校缺乏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很多青少年学生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
    (四)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关照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诱因,重点说一下这个原因。
    对未成年犯罪从宽处理,不适用死刑,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是考虑到未成年人还处于智力发育不成熟阶段,生理和心理还未发育完善,认识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比较脆弱,因此在制度上对未成年犯罪不是那么严格和苛刻,给予了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