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改土地使用者姓名

法律援助

    (一)土地登记1、办理程序: 受理——地籍调查——审核报批——注册——登记——颁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2、办理土地登记、发证需备资料:(1)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一份)(3)地籍调查界址确认表(一份)(4)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已经政府批准的一份)(5)土地使用登记表(一份)(6)其他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二)土地变更登记1、必须提供上述全部资料。2、变更登记须村委出具证明。(提供双方情况)3、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双方协议并由村委盖章。4、提供双方原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
    农村土地使用证姓名是否可以更改
    1、农村土地使用证姓名,是可以改的。如果全部是农业户口,先到公证处办理分家析产约公证(公证费500元),然后凭公证书到行政中心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在办房产证时,新的房产登记条例有规定,必须提供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3、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可否更改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可更改。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二)依法继承的材料;(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五)其他必要材料。
    住房土地使用证用途可以更改吗
    对于住房土地使用证用途可以更改吗的回答是不确定的,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如置业者不可未经同意就将商品房用地改为居住用地,但是如果在办理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时取得土地管理局的同意后,就可在新的土地使用证中更改其土地用途。(一)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和第43条的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1号令)根据21号令第16条规定: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在取得出让方和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后,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按变更后的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三)《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28号文件明确规定:供地时,要将土地用途、容积率等使用条件的约定写入土地使用合同。土地使用权人不按照约定条件使用土地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四)《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考虑合同约定,2006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对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出让金调整等方面作了具体细化。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名字写错怎么更改
    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后只要符合《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村建房的有关规定,就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旧房改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姓名可否变更
    这是可以的。但是要变更使用证必须到相关部门,也就是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办事程序如下:1、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2、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3、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4、由所报国土资源局需提交材料:1)原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2)现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3)变更理由;4)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5)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