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开发边界外不能建什么
法律援助为应对城镇发展的不确定性,在城镇集中建设区外划定的,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方可进行城镇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在不突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可在城镇弹性发展范围内进行调整,同时相应核减城镇集中建设区用地规模。
一、城镇开发边界
1、城镇开发边界是指一定规划期限内城市集中连片开发建设地区的边界。
2、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是控制城市无序蔓延的重要措施。
二、城镇开发边界划分依据
1、根据地形地貌、自然生态、环境容量和基本农田等因素划定的
2、城镇是开发边界可进行城镇开发建设和禁止进行城市开发建设的区域之间的空间界线,是允许城镇建设用地拓展的最大边界。
城镇开发建设用地与非开发建设用地的分界线有利方面
1、是控制城市无序蔓延而采取的一种技术手段和政策措施;
2、通过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有利于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育和建设;
3、有利于避免出现大城市无限扩张、中小城市无序发展,合理配置空间资源;
4、有利于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合理布局城市功能用地;有利于引导地方政府盘活城市用地存量,节约集约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细化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明确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开垦的范围等要求,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