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翻译影视字幕是否构成侵权

法律援助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享有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翻译权,并按照约定或者相关规定取得报酬。因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其作品进行翻译并且发布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侵权。这里存在两个例外。第一,法定许可。在我国,法定许可存在教科书、报刊转载、制作录音制品及播放已发表作品这四种。第二,合理使用,即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