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是什么意思

法律援助

    法院公告是由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向社会公众公布的法律文书。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规则:
    1、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
    2、公告送达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
    3、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的适用范围如下:
    法院公告的使用范围有什么?
    1、公告,通常是以国家的名义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有时也授权新华社以公告形式公开宣布某一事项的有关规定、要求;
    2、公告还用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如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等;
    3、国家机关使用公告公布事项,只限于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基层单位一般不能制发公告。
    法院公告的后果有什么
    1、原告增加了公告费的负担以及案件审理的时间;
    2、被告虽然没有实际收到法律文书,但法院会视为已经收到,会受生效法律文书的约束、丧失了答辩、提交证据和上诉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