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
法律援助法律主观: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