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意思表示怎样认定
法律援助只要不是受胁迫、欺诈等,由完全行为能力人做出的就可以认定为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为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而法律行为是司法自治的实践手段,因此意思表示意义重大。意思表示,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由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构成。客观要件是指在客观上可认识其在表示某种法律效果意思。主观要件,是指内心的意思,更可分为行为意思、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
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当事人要使自己的内心意思产生法律效果,就必须将意思表现于外部,即将意思发表。发表则须借助语言、文字或者表意的形体语汇。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是体现为私法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的意思。
一、什么是意思表示不真实
意思表示不真实,是指行为人表现于外部的意志与其内心的真实意志不一致,即行为人表示要追求的某种民事后果并非其内心真正希望出现的后果。这类行为可因虚假表示、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原因引起。
1、意思表示瑕疵使得当事人的意思无法达成预定的目的。
2、表意人的表示行为与内心的效果意思不一致;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故意的:单独虚伪表示:真意保留戏谑行为通谋虚伪表示:虚伪表示、隐藏行为偶然的:
错误(重大误解)。
3、意思与表示不自由:欺诈胁迫趁人之危。
二、意思表示不真实如何撤销放弃
首先,关于撤销事由,必须并且只能是意思表示不真实。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形,依行为人自己责任的原则,表意人应对其行为负责,法律不允许表意人撤销其意思表示;只有在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情形,由于该意思表示非其真实意思,法律才允许表意人撤销其意思表示,以确保其意思表示的自由。然而,表意是否自由,表意人所作的表示是否符合其内心意思,只有表意人自己清楚,外人通常难以判断。为了维护法律行为的严肃性,防止表意人事后借口其表示非其真实意思导致不负责任情形的出现,最好的办法就是由法律对撤销的事由即构成妨碍真意表达的情形作出明确的界定。只有在符合法定的事由的情形,才能认为表意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允许表意人撤销;否则应认定表意人的表示符合其真实意思,表意人不得撤销其意思表示。这就是各国民法均采取撤销事由法定主义的原因之所在。
其次,关于撤销之主体,必须并且只能是表意人。在单方行为,行为人可以撤销其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在双方行为,当只有一方意思表示不真实时,只有该行为人才可以撤销其意思表示,相对方不得主张撤销。他既不得主张撤销自己的意思表示,因为不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亦不得主张撤销他方错误的意思表示,因为他不是表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