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老师由于不会背英语单词老师罚抄单词50遍100遍请问老师这样合法吗?
法律援助对抄罚的变相体罚进行批评,强调罚的目的是让学生改正错误,不应滥用职权。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兴趣和悟性采取不同的教学方式,提升教学质量。虽然法律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但对犯错的教师缺乏具体惩治方案,只能通过民事诉讼追究责任。
法律分析
抄罚就是变相的体罚,而且有些不通情理。罚的目的是让其改正错误,分数下来后,老师应先将试题讲解一遍,然后让学生把做错了的改正过来,为了加强学生的记忆,让其将做错了的题目全题抄一遍。抄五遍七遍就没必要了,而抄100遍就太离谱了。这简直是滥用职权。如果只是因为学生考不好而一定要惩罚的话,这位老师也应当一起受罚,因为是他没教好。每一个学生的兴趣不同,悟性不同,做老师的应该因材施教,采取不同的灌输方式和教学方式来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了〈教师〉变相惩罚的范围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其中第一条就是罚抄〈罚抄:罚抄词语、定律等超过五遍;诗歌、规则等超过两遍,课文超过一遍。〉这些都称为罚抄。从这里来看,词语,定律较短抄五遍就算罚,而诗歌和一般的规则远远没有试卷的内容多,抄两遍就算罚抄了。“变相体罚包括”:
1、罚抄:罚抄词语、定律等超过五遍;诗歌、规则等超过两遍,课文超过一遍。
2、罚钱:不论数目多少,不论形式如何。
3、罚做值日或罚其打扫卫生并连续几天。
4、逐出教室而不及时处7、未经领导同意,随意停课或停止学生参加一切活动。但目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虽然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但对犯了错的教师却没有一个具体的惩治方案,顶多是上级领导对他们进行一些教育。当然如果学生由此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可提起民事诉讼。
结语
变相体罚学生是一种不合理的行为。罚抄、罚钱、罚做值日、逐出教室等都属于变相体罚的范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教师不得体罚学生,但对于犯错的教师并没有明确的惩处措施。如果学生因此受到了严重影响,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兴趣和悟性,采取不同的教学方式,提高自身的教学质量和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二章 预防犯罪的教育 第二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