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人死了怎么办

法律援助

    养老保险人死了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是镇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养老保险发放的有关规定,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凭参保人的死亡证明、养老保险手册,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以及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的余款;
    2、如果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在60周岁之前身故的,除政府补贴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即个人缴费的全部金额及历年利息扣除管理服务费,可以依法继承。而参保人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故者,其保证期内剩余年限的养老金,可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一次性继承或分期继续领取至满10年保证期;
    3、如果是商业养老保险金,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根据不同合同约定,或将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还,或将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额给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一、养老金的领取条件如下:
    1、经社保部门审核,满足缴费年限和退休年龄两个条件,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并一次性支付地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终结地方养老保险关系;
    2、退休年龄条件,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3、如果是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或井下高温作业累计满9年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且男工人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
    4、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即可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
    二、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如下:
    1、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
    2、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
    3、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的费用。
    总之,如果是镇社会养老保险,其法定继承人可凭参保人的死亡证明、养老保险手册,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以及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的余款;如果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可以依法继承;如果是商业养老保险金,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根据不同合同约定决定处理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