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点发票作废怎么补救

法律援助

    误点发票作废补救的办法为,一般情况下,经营属实且销售已经实现的,误点发票作废不影响发票效力,可以将误作废发票上的收入正常申报。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 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局核发。
    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第九条 全国范围内发票换版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票换版由省税务局确定。
    发票换版时,应当进行公告。第十条 监制发票的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下达发票印制通知书,被指定的印制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印制。
    发票印制通知书应当载明印制发票企业名称、用票单位名称、发票名称、发票代码、种类、联次、规格、印色、印制数量、起止号码、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