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按照功能怎么来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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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按规划区域功能划分。1) 城市地区空间规划。城市地区的国土空间规划,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市总体规划,而是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经明确城镇体系、城市发展战略、城市发展目标、城市功能定位、城市发展规模、城市布局形态的基础上,对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共设施、城市生态景观、城市社会文化、城市居住用地、城市产业用地及城市地下空间等的规划。
    2) 乡村地区空间规划。制定乡村地区国土空间规划,需要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分析乡村发展要素和尊重乡村空间多样性的基础上,深化发掘乡村发展的新动力,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和重点项目配置,合理规划乡村基础设施,保护乡村生态环境,传承乡村历史文化,并着力推动城乡统筹和均等化。
    3) 特别地区空间规划。除了城市地区和乡村地区规划以外,某些具有特别功能和意义的重点区域,也需要进行专门的国土空间规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
    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