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援疆规定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报考自治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8月26日至1996年8月25日期间出生);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