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和经销商的区别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一、代理和经销商的区别?
代理和经销商的区别如下:
1.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
2.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
3.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
4.法律后果的归责方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二、产品质量问题经销商负什么责任?
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被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的途径和先行赔偿人追偿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三、经销商与代理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1.代理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
(1)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2)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3)赚取佣金(提成)。
(4)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5)供货权力较大。
2.经销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
(1)独立的经营机构。
(2)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3)获得经营利润。
(4)多品种经营。
(5)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6)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被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的途径和先行赔偿人追偿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