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和代理商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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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销商和代理商的区别
    1、经销商和代理商的区别为:
    (1)定义不同:代理商又称商务代理,是在其行业管理范围内接受他人委托,为他人促成或缔结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是厂家给子商家佣金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经销商就是在某一区域和领域只拥有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拥有商品的所有权,获得经营利润;
    (2)利润不同:经销商是用钱向企业进货再转手卖出去,所得到的利润则是其中的利差;代理商是作为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中介,来帮助企业将产品销售到市场上,钚具有该产品的所有权,只能得到相应的佣金酬劳;
    (3)渠道不同:经销商是一个中转站,制造企业将产品委托中转站销售,类似于贸易商,自贸易;代理商是受制造企业授权在一定区域时间终端等进行销售;
    (4)所有权不同:经销商对产品有所有权,而代理商一般没有所有权, 只收取佣金;
    (5)流程不同:经销商,没有得到原厂授权,原厂不会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厂授权,代表厂家处理业务,销售部分产品,原厂则会返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二、如何解决代理商合同纠纷
    解决代理商合同纠纷,通常有几种办法,包括双方协商、找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向仲裁委员会发起仲裁及提请民事诉讼等。对于双方来说,最好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友好解决,合同条款不清的,可以签一份补充协议。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