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的挥霍与分手后的收回

法律援助

    恋爱期间的开支一般包括三种,即贵重礼物赠与、房车等开支以及礼尚往来小礼物。根据法律,一般赠与无法随意要回,除非赠与人遭受严重侵害、赠与人未履行扶养义务或赠与合同约定未履行。基于婚约的赠与若婚约解除且条件未兑现,财物应返还。非婚姻索取财产或彩礼则不应返还,如婚前互赠的小礼物或送给朋友的礼物。
    法律分析
    法律人士表示,一般来说,恋爱期间的开支主要有三种:
    二是房、车以及其他贵重衣物、首饰等礼物赠与;
    三是礼尚往来互赠的小礼物。
    哪些钱物可以要回来?
    1、一般的赠与只要交付,所有权就发生了更迭,一般来说就不能随意要回,除非受赠人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是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是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这三种情况下,赠与人才可以撤销赠与。
    2、如果是基于婚约基础上的赠与行为,则属于附加条件的赠与。假如婚约最终解除,赠与的条件无法兑现,则出现了类似于上述所说的第三种情况,即被赠与方没有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此时,赠送的财物应当返还,比如彩礼。
    3、如果不是借婚姻索取财产,又不是彩礼,那么从法律上来讲就不应该返还。比如在婚前互相赠与的小礼物,即使没有缔结婚姻,也是不能通过法律手段强行索回的。比如你的朋友生日宴会你送出去的礼物,不管价值多昂贵,一旦赠与,便不应该再要求对方返还。
    拓展延伸
    恋爱中的金钱浪费与分手后的补救措施
    恋爱中的金钱浪费与分手后的补救措施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在恋爱关系中,人们常常会因为情感的冲动而挥霍金钱,购买昂贵的礼物、奢侈品或者进行奢华的约会。然而,当恋情走向终结时,双方可能会面临经济上的困扰。分手后,补救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双方可以坐下来诚实地沟通,协商如何分担共同承担的费用。其次,可以考虑出售或回收一些昂贵的物品,以减轻经济负担。此外,如果有签订借款协议或者合同,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最重要的是,从这次经历中吸取教训,以避免将来在恋爱中再次陷入金钱浪费的困境。通过理性的财务规划和相互尊重,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恋爱中的金钱问题,同时在分手后找到合理的补救措施,确保各自的利益得到保护。
    结语
    恋爱中的金钱问题是一个常见的挑战。在法律上,大部分赠与是无法要回的,除非存在特定情况,如严重侵害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对于基于婚约的赠与,如果婚约解除且条件无法兑现,财物应当返还。然而,对于非借婚姻索取财产的赠与,法律上并不要求返还。在分手后,双方可以通过诚实沟通、出售物品或寻求法律帮助等方式补救经济困扰。通过理性的财务规划和相互尊重,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恋爱中的金钱问题,并确保各自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