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异常处理要罚款吗
法律援助企业列入经营异常要被罚款,并且相关工商部门会将经营异常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提醒经营异常的企业履行相关义务。同时如果相关情节严重的,会给予行政处罚。导致了他人的利益损失,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企业列入经营异常要罚款吗?
企业列入经营异常要被罚款。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注意事项:
地址不实或不准确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如您申报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地址信息不实或不准确,将会导致相关部门依法送达的法律文书无人签收,相关商事主体将可能因此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留下不良记录。
申报的注册资本数额过于随意,可能承担较大债务责任。如过企业创立初期,申报的注册资本数额远大于实际经营所需,或是超出企业所能承担的范围,在产生经营民事诉讼纠纷须依法履行法律责任时,企业可能因此承担较大的债务责任。
未取得审批擅自经营,将被纳入监管黑名单。如果企业申报的经营场所和经营范围涉及到需要审批的事项,相关部门会将有关信息传送给对应部分审批。如未取得审批擅自经营的,将受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处罚结果会作为严重违法行为纳入其监管黑名单。
二、企业法人变更的程序
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